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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

查看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jpg

下载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7:00 备注:实行预约制;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社会事务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925229(出租汽车业务), 028-86931181(客货运输从业资格证业务), 窗口咨询方式: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社会事务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其他咨询方式:028-86938227(道路运输车辆业务),028-86789229(道路运输许可业务),028-86917071(公路路政、航务海事业务);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窗口投诉: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社会事务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实施主体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事项版本

38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0118056004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100009171922R

实施编码

11510100009171922R3510118056004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100009171922R3510118056004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全部展开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发放)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近期白底1寸和2寸彩照各2张

必要

原件

纸质

4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无暴力犯罪、无吸毒、无饮酒后驾驶、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机动车驾驶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身份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发放)(新).doc

下载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发放)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非必要

材料类型

原件

电子材料格式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docx

下载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范本).docx

下载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原件

电子材料格式

jpeg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A4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签字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照片.jpg

下载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近期白底1寸和2寸彩照各2张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原件

电子材料格式

jpeg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纸质材料份数

4

纸质材料规格

A4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jpeg

下载

无犯罪证明.jpeg

下载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无暴力犯罪、无吸毒、无饮酒后驾驶、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原件

电子材料格式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驾驶证.doc

下载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材料格式

jpeg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A4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签字处盖章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详细信息

名称

操作

身份证.doc

下载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身份证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材料格式

jpeg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A4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全部展开

收起

受理条件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条款内容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条款内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下统称从业资格证)。

从业资格证式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

鼓励推广使用从业资格电子证件。采用电子证件的,应当包含证件式样所确定的相关信息。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十条

查看

2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十四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成都市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证件有效期是多久?

答:证件的有效期是驾驶员达到65周岁的日期。根据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22年版),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向驾驶员新核发、补发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时,统一将证照上的有效期设置为驾驶员达到65周岁的日期;目前仍持有6年有效期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已达到原6年有效期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通过补发流程换发新证,并将有效期设置为驾驶员达到65周岁的日期。

2

问:如何报名参加成都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车、网约车)从业资格考试?

答: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个人中心”,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再点击“报名”,填写对应信息,申请类别选择“成都市客运出租驾驶员”,点击“下一步”,逐项上传资料并签字确认。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受理报名申请后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对申请人进行背景核查,申请人在收到审核合格信息后进行缴费并预约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驾驶员,申请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通过考试的驾驶员可根据需求重新走流程。

3

问:我怎么成为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

答:第一步:报名参加考试,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个人中心报名参加考试。第二步:考试成绩合格后,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核发”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发放”事项。第三步:事项办结后,申请人登录“天府通办”APP,依次点击“我的—电子证明的全部—添加证照—按部门—交通运输厅”,添加“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即可查看添加的电子证照。也可使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微信小程序添加电子证照。